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

道歉

明楓是我非常好的朋友,這個住麥寮的巧固球短腿個性非常好,可惜天意再怎麼唱永遠也不像劉德華。我住校後老是偷他東西吃,聖誕節抽獎時我們都抽到餅乾,高纖那種最爛的獎,只是有一天忘了是為了什麼幼稚的理由我們吵開了,然後開始冷戰;這真的是名符其實「最熟悉的陌生人」,我們不再跟彼此說話,但是也不會使壞,什麼事就完全都是「同班同學」的關係,一點點「友情」都沒有掺在裡面。

然後就這樣,三年級到了大家都在拼聯考的那段時間,只剩下幾個月,黑板上每天值日生會開始寫倒數的那種日子,有一天跟爽仔不知道聊什麼,就講到明楓的事。

「幹,真的還假的,你們都沒有講話喔?」
「對啊。」
「幹,這樣不會很奇怪喔,而且都住校耶。」
「不會啊。」
「楓仔人那麼好,你要是跟他講一下,就好了啊。」
「我就沒有想講啊。」
「不然這樣,我幫你跟他講一下。」
「不用啦。」

然後,那天的晚自習開始,我看著桌上的「化學段層掃瞄」,一直想著爽仔說的事。其實,就快要畢業了,要當建中榜首的我跟他們要直升高中部的未來本來就不大會有交集,就算可以常常寫信寫卡片,但我想一定會像跟小學的陳泓儒陳正隆那樣,變得陌生;所以又有什麼關係呢?

還好,最後我拿出稿紙,寫了一封道歉信給明楓。

那封信從我開始,傳過緯哥、企鵝、郁樺,然後到明楓桌上。第一節晚自習下課,什麼事都沒有,接著過了第二節,我走出自習室準備去買宵夜,在門口遇到明楓,他看到我的時候,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出來,說「一起吃宵夜啊。」,我跳上他的背,這傢伙還是比我矮。

「我請你吃肉羹麵。」
「免。」

那天晚上我們一直聊天,好像要把冷戰時期的話都說完一樣,我也想著平常根本不是少根筋而是沒有筋的爽仔的臉,後來他在我畢業紀念冊上寫「因為有我,你才能變得像一個人」似乎還真有點道理。我從小到大都很驕傲,要我道歉幾乎是不可能的,只是這次道歉讓我少了一些後悔,更重要的是,以後明楓回來,我又有東西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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